清政任〔2021〕4号
清丰县人民政府
关于高航等3名同志职务任免的
通 知
各乡镇人民政府,县人民政府各部门:
经研究,决定:
高航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(正科级),一级警长;
何耀伟同志任县审计局副局长;
免去马石磊同志的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副主任(兼)职务。
2021年10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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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 月31 日印发